本地一家建筑公司因在2019和2020年未报税,且经警告至今仍未补报,被判须缴纳双倍于这两年预估税费的罚金以及逾期罚款,共计19万零165元。
新加坡国内税务局星期四(10月16日)发文告,透露这个在9月26日宣判的案件。涉案的是从事建筑和改造升级工程的See Chen Sing建筑公司。
根据文告,这家公司称未能及时申报2019和2020估税年的公司税,是因为公司准备税务报表时出现延误。国内税务局指出,这不是可以延期申报的理由之一,因为确保财务记录及时更新是企业管理的基本要求,公司必须保留恰当充足的记录,以评估收入,否则也可能面临处罚。
税务局指出,时至今日,这家建筑公司仍没有提交公司在2019和2020估税年的公司税申报。审计长评估,公司在2019和2020估税年应缴的税费,分别为约4万2666元和约5万1166元。
因未能在连续两个估税年的申报截止日(即每年的11月30日)后的两年内提交公司税报表,法庭裁定这家建筑公司须支付等同于两倍评估税费的罚金,即18万7665元,以及一笔2500元的罚款。
根据规定,企业若未能按时报税,可面对罚款多达5000元;若在提醒后仍不配合,则可能被处以每天100元的罚款。若企业两年未进行报税,则可能在罚款的基础上,被法院额外判处支付相当于两倍税费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