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24岁男子涉嫌洗钱和诈骗,将于星期五(10月31日)被控上法庭。
新加坡警察部队星期四(30日)发文告说,警方10月11日接获一起投资骗局的报案,受害者在被诈骗团伙通过WhatsApp介绍所谓的投资机会后,先后三次将7万5000元现金交给陌生人。文告说,受害者被指示在一个虚假的网站上开设交易户头,并使用现金支付。
通过实地调查和调阅警方电眼画面,勿洛警署警员确认男子的身份,并在星期四逮捕他。
初步调查显示,男子通过Telegram被招募,在三个不同场合收取现金后转交给不明人士,每次可获30元至50元酬劳。他也被指曾将自己的银行户头资料提供给不明人士。
男子将于星期五被控上法庭。根据《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第51(1)(a)节条文,协助他人保留犯罪所得一旦罪成,最高可被判10年监禁或罚款50万元,或两者兼施。
根据《刑事法典》第417与第109节条文,欺骗罪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长三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根据《滥用电脑法令》第3(1)(a)和12(1)节条文,未经授权获取电脑资料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两年监禁或罚款5000元,或两者兼施。
根据《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第55A(1)(a)(i)节条文,获取犯罪收益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10年监禁或罚款50万元,或两者兼施。
警方强调将严正看待任何涉嫌诈骗的行为,违法者将依法严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