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冒充警方骗取受害者逾11万元现金,42岁马国男子入境时被捕。
新加坡警察部队星期五(10月31日)发文告说,警方10月5日接获一起假冒警员诈骗的报案。
诈骗团伙声称受害者因卷入一起洗钱案被调查,指示她从银行户头取出现金以“配合调查”。在骗子的指示下,受害者分四次将总计11万4000元现金交给一名陌生男子。
通过实地调查和后续跟进,反诈骗指挥处的警员确认了这名陌生男子的身份,并趁男子星期四(10月30日)再次入境我国时将他逮捕。
初步调查显示,男子还涉嫌参与其他类似骗案,并受不明人士指示,负责向受害者们收取现金,再转交给他们。
男子将在星期六(11月1日)被控上法庭。根据《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第51(1)(a)节条文,协助他人保留犯罪所得一旦罪成,最高可被判10年监禁或罚款50万元,或两者兼施。
警方严正看待任何涉嫌参与诈骗的行为,犯罪者将依法受到严惩。警方也提醒公众不要将金钱或贵重物品交给身份不明的人士,也不要在未核实身份的情况下听从他人指示进行转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