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丹星的代表律师安德烈在陈词时,上诉庭法官庄泓翔要求安德烈针对毕丹星在2021年8月8日至10月3日期间的不作为进行陈词。

法官指出,在律师的描述中这是一起严重的事件,若毕丹星在8月8日作出决定,要求辣玉莎必须在某些时候澄清谎言,那就需要提前准备草稿,并决定何时何地进行澄清。这与之后草拟九份草稿、进行多次会议,以及让辣玉莎在中委会面前念出草稿的情况形成对比。

对于毕丹星的“不作为”,安德烈则说,这起事件涉及辣玉莎的私人事件,毕丹星希望给辣玉莎时间处理,而且他一直保持这个立场。

另外,当时新加坡前进党将在国会上就《新加坡—印度全面经济合作协定》(CECA)提出动议,工人党必须准备在9月的国会上,对此课题表态;此外,国会10月针对防止外来干预(对应措施)法案(简称FICA)进行二读辩论时,工人党也对整个法案提出了至少30至40项修正提议。

除了上述重要的国会议题,毕丹星还得处理其他工人党和市镇会事务,以及一些家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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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接着指出,即使毕丹星想给辣玉莎空间,但那段期间他也没有与其他党领导,或者罗佩颖和纳登进行任何相关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