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牛车水振瑞路谋杀案的其中一名被告,星期三(11月12日)被押回案发现场,协助警方重组案情约一小时。
这起命案发生在上星期六(8日)凌晨约2时,地点是牛车水振瑞路第51座组屋。警方当日凌晨3时10分接到求助电话后赶到现场,发现56岁印族男子贾甘纳(Jaganthan S/O Arunasalam)倒卧在住家外,身上带伤。他在失去意识下送院,随后宣告不治。
初步调查发现,共有四名男子在发生争吵后扭打起来,警方在现场起获两把刀子。
两名嫌凶是58岁的陈文辉和59岁的傅俊杰,各被控一项共谋谋杀罪。控状显示,傅俊杰和陈文辉被指于事发当天,在振瑞路第51座组屋的17楼走廊,谋杀贾甘坦。
星期三早上约10时,傅俊杰由一组警员押回案发现场,协助警方重组案情和厘清细节。另一名被告陈文辉目前在樟宜综合医院就医,因此未被带回现场。
被告身穿红色Polo衫和黑色短裤。他右脚穿着透明人字拖,左脚则穿黑色足踝护具,疑似有伤。被告手脚被拷,神情凝重,不时看向在场记者和警察,看似有些不耐烦。
由于案件涉及多个楼层,被告被警方带到16、17和19楼,并上下17和19楼两次。这几个楼层也都有警察封锁线。据观察,警方也在涉事楼层的走廊放置标示牌和箭头,疑似在重组事发当时的追赶路线。
傅俊杰先是跟随警员乘坐电梯到事发的17楼,逗留约五分钟后,通过走廊尽头的楼梯走到16楼,回答警方问询。被告随后乘搭电梯到19楼,被警方带入一间单位,并在内逗留10分钟左右。
被告从19楼单位出来后,走楼梯到17楼。他也被警方带到17楼电梯口,警方一边指着地,一边询问被告相关问题。他随后又被带到19楼,再次进入那间单位。
被告在现场逗留约一个小时后,在上午11时零9分被押上车离开。
根据刑事法典302(1)条文,谋杀罪名一旦成立,被告可被判死刑。(人名译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