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醉酒找老父要钱,案底累累的流浪汉不知悔改,因骚扰老父被判入狱。
被告(50岁)面对四项抵触妇女宪章、防止骚扰法令的罪名,他承认其中两项,法官将另两项一并考量后,判处他坐牢10周,外加25天的加重刑罚。
受害者是被告现年86岁的父亲。
为保护受害人,法官下令媒体不得公开任何可能泄露受害人身份的资料,包括被告的姓名。
案情揭露,2005年6月29日,受害者获得针对被告的人身保护令,被告不得对受害者使用家庭暴力。
2022年9月28日,被告因违反保护令被定罪。他承认在受害者家中骚扰受害者,构成家庭暴力。事发时,醉酒的被告猛撞门、踢大门并大喊,要受害者开门给他进入单位。
2024年10月7日,被告又因违反防止骚扰法令被定罪。被告承认在受害者家中对他进行暴力行为,致使受害者感到惊恐。事发时,被告喝醉酒,反复撞击大门,并大喊向受害者索要钱财。
2025年5月31日,被告出狱,随后无家可归。
到了10月16日晚上7时许,被告前往受害者家中,为即将来临的屠妖节索要钱财。
受害者拒绝并要求被告离开。被告不愿离开,继续敲门和按门铃,促使受害者报警。警察到达后,被告离开了受害者家。
当晚约8时35分,被告又返回受害者家,开始敲门并反复按门铃,不断向受害者要钱。受害者再次报警,被告随即遭逮捕。
违反假释减免令
控方指出,被告案底累累,且在2025年5月31日至11月9日期间受限于假释减免令。被告在案发时违反了假释减免令,因此要求法官判处他不超过25天的加重刑罚。
被告求情时说,当时临近屠妖节,他以为父亲会给他一点钱,没想过要伤害人。社工原本在帮他找租赁组屋,岂料他又犯案,他为此懊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