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境局因四年前的大士垃圾焚化厂爆炸案被判罚款23万元,环境局表示接受法院判处,已在事故后全面提升属下部门的安全规范,杜绝类似事件再度发生。
国家环境局星期二(11月18日)发文告说,环境局为工作许可系统、管理措施和安全工序方面存在不足承担责任,并接受国家法院判处的罚款。
另外两名涉案环境局人员的案件仍在审理中,待案件审结后,环境局将与永续发展与环境部共同研究法院判决,评估如何做出人事方面的处置。
文告说,工作场所安全与卫生是环境局的首要任务,这起事故深刻警示当局,必须持续提升安全保障水平和确保员工安全。除了控状中提及的不足外,环境局也采取措施强化所有部门,尤其是废物管理设施的安全规范和工作文化。
为全面提升废物管理设施安全水平,当局委任外部咨询小组,就如何加强废物管理措施的运营和安全提供建议。当局也成立专门部门和聘请外部顾问,对废物管理涉及的安全系统进行对标优化。
此外,环境局董事会在2023年重组,包括成立专门风险委员会来监督和管理企业风险,其中包括工作场所安全。
环境局已在今年取得安全商业环境计划(bizSAFE)的认证。
发生爆炸的大士垃圾焚化厂已停止运营,目前正在拆除中。
环境局说,即使四年已过去,当局仍对在事故中丧生的两名资深环境局职员感到惋惜,并将永远铭记他们的贡献。当时爆炸中受重伤的职员,已康复并返回岗位。
环境局承诺将在各领域持续改进工作场所安全与卫生,全力保障全体员工及相关方安全福祉,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