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疏忽驾驶导致八人在不同车祸中受伤,七名驾驶员和骑士星期三(11月19日)被控上法庭。

新加坡警察部队星期三发文告说,被控的七人包括五名介于43到68岁的男子,和两名23岁和45岁的女子。

文告说,他们涉嫌疏忽驾驶导致三名脚踏车骑士、三名电单车骑士、一名电单车乘客和一名行人受伤。

七名被告都面对没有合理考虑其他公路使用者,导致他人重伤的控状,其中德马蒂(57岁)和丁英成(68岁)已被判刑,分别缴付3200元和4000元罚款,并从即日起吊销驾驶执照五年。

德马蒂被控于今年1月17日,在勿洛北路右转时撞上一名脚踏车骑士。丁英成则被控于去年8月28日,在后港10道右转时,与一名电单车骑士相撞,两名骑士都蒙受重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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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名被告苏班迪(63岁)涉嫌在今年7月18日,在武吉知马快速公路上改道时,撞上一辆电单车,导致电单车骑士轻微受伤、后座乘客则严重受伤。苏班迪也被控一项没有合理考虑其他公路使用者,造成他人受伤的控状。苏班迪的案件展期至明年1月12日进行认罪聆讯。

陆慧玲(45岁)被控在2024年11月20日,在宏茂桥43街左转时撞上一名脚踏车骑士,导致对方严重受伤。

其余案件的被告都涉嫌在右转时,撞上其他公路使用者,导致对方严重受伤。

郑培勇(52岁)被控于4月17日,在兀兰4道第516A组屋辅路上与一辆电单车相撞。这是郑培勇2001年以相同罪名被定罪后,再次被控。

欧信英(43岁)被控于1月18日,在锦茂连路撞倒一名行人,当时行人交通灯已转绿。

电单车骑士西万(23岁)被控于5月26日在淡滨尼中心撞倒一名脚踏车骑士。

若首次被判疏忽驾驶导致他人重伤罪成,可被判处5000元罚款、被判入狱高达两年,或两者兼施。第二次以上被定罪者则可面对高达1万元罚款、判监四年,或两者兼施。罪成者也将被吊销所有驾驶执照。(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