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职总平价超市组长在任职期间将库存70箱啤酒挪为私用,卖给迷你超市获利3276元,事后全额退还公司,被判监禁两周。
被告是马来西亚籍的赖志文(37岁,译音),案发时在罗弄柠檬第80座组屋的职总平价超市担任组长一职,他星期一(11月24日)承认一项失信的罪名。
案情显示,被告在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共挪用超市库存的70箱Carlsberg啤酒,总价值3276元。
一名迷你超市店主于2023年12月22日到超市取走一批啤酒箱,据称已向被告支付,被一名保安主管发现,但核查显示,这些付款未出现在超市的销售记录中。
被告承认私下出售库存啤酒,并将销售款据为己有。在三至四次交易中,被告将啤酒卖给同一名迷你超市店主,对方以现金直接支付给被告,被告未在超市收银系统登记这些交易。
事后,被告已将3276元全额退还给公司。
控方指出,这不是一次性事件,而是持续三个月的挪用行为,建议判处三至四周监禁。
法官认为,尽管被告首次犯罪、已全额赔偿且涉案金额不大,但身为超市主管仍挪用公司财物,为示威慑仍须入狱,判处两周监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