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甸籍便利店老板无照经营跨境汇款服务,在两年多内为顾客转账逾146万元到缅甸,从汇率的差价和服务费中赚取约1万5086元,商业事务局接获通报后上门取缔时,被抓个正着。

也是新加坡永久居民的被告敦乃东(Htun Naing Thaung,55岁)共面对两项抵触付款服务法令和外币兑换与汇款业法令的控状,他星期二(11月25日)在国家法院认罪,案展明年1月2日下判。

根据案情,被告在柏龄大厦(Peninsula Plaza)开了一家名为Aung Chan Myae Trading的便利店,妻子明敏幸(44岁)也会帮忙经营。

2019年左右,被告的缅甸籍员工迪哈昂(36岁)提议为便利店顾客提供汇款服务,被告明知需要执照,却同意迪哈昂的建议。

迪哈昂原本就持有缅甸银行的户头,他通过为缅甸用户提供转账服务的手机应用WavePay处理汇款,被告也会定期为户头充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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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吸引顾客,被告提供的汇率会比线上汇率低约5缅币。妻子负责接待上门的顾客,询问汇款金额,并记录顾客指定的缅甸收款地点。

顾客交付新币现金后,迪哈昂会使用WavePay把缅币汇给顾客指定的收款人。每笔交易完成后,他们会开收据给顾客,列明缅甸收款人的手机号、新币和缅币的金额、收款方式和交易日期。

调查显示,被告每笔汇款会收取2至5新元的服务费,工作日一般经手的金额为400元至500元,周末则高达5000元。2019年8月22日至2021年11月期间,三人共为顾客进行2890次汇款,涉及146万4230新元。他们通过汇率差价赚取汇款总额约1%的利润,外加服务费,共获利约1万5086元。

控方指出,被告等人为牟利无照经营生意,被告负责每日与妻子和员工沟通,并确保员工户头内有足够余额,促请法官判他入狱10周至11周。由于他在假释期间犯案,控方建议判他额外坐牢五天。

被告求情时说,他育有四名孩子,最年幼的年仅6岁,仍需抚养孩子,恳请法官轻判。(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