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庭法官庄泓翔星期四(12月4日)一并驳回工人党秘书长毕丹星针对定罪和刑罚的上诉,维持国家法院原判。
换句话说,毕丹星两项向国会特权委员会作伪证的罪名依旧成立,并分别判处法定最高罚款7000元,合计1万4000元。
毕丹星(49岁)被指在辣玉莎“撒谎门”事件中,于2021年12月向特委会作伪证,面对两项抵触《国会(特权、豁免和权力)法令》的控状。
事件起因可追溯至2021年8月3日,当时盛港集选区前议员辣玉莎在国会称曾陪同一名性侵受害者到警局报案,并指受害者遭警方不当对待。但辣玉莎后来被查实在事件上撒谎,直至11月1日才承认说谎。
第一项控状指毕丹星在2021年12月10日接受特委会盘问时,谎称同年8月8日与辣玉莎、党主席林瑞莲和费沙开会时,要辣玉莎“在某个时候”向国会澄清谎言。
第二项控状指他在2021年12月10日和15日向特权委员会供证时,谎称他同年10月3日通知辣玉莎,若国会隔天提起事件,就要澄清谎言。
案经13天审讯后,国家法院法官陈乐熊2月17日裁决毕丹星罪成,每项控状各罚款7000元,共罚款1万4000元。毕丹星随后针对罪成和刑罚提出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