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在地铁站附近的草坪强奸12岁女童,男子被指宣称将绝食抗议以影响审讯,还称自己“毫无悔意”是因“根本没犯罪”,最后被判坐牢15年和鞭打14下。
印度籍被告默卡皮莱(34岁)共面对11项控状,他不认罪。控方针对其中一项性侵罪和一项强奸罪进行审讯,余项暂且搁置。
控状指被告在2022年4月18日,在第六道地铁站附近的万达兰连路一处草坪上强奸及性侵一名案发时12岁的女童。
根据早前报道,被告案发前通过自己的Telegram账号给受害人发信息。受害人说自己13岁,被告仍邀她见面,还说要对她做猥亵之事。
2022年4月18日,被告约受害人在第六道地铁站的B出口见面。两人在当晚8时见面,被告便把受害人带到事发地点性侵且强奸她。
案件经审讯后,高庭法官早前裁定他罪成,星期五(12月5日)判刑。
控方在判刑陈词中指,被告毫无悔意,在审讯中毫无根据地指调查官逮捕过程粗暴,夸张地称若再被压制10秒“可能会死”,还称被还押接受调查的九天里没吃到饭,导致他录口供时感到晕眩。
控方也说,被告在审讯的第四天,宣称要绝食抗议,即便被警告这举动可被视为藐视法庭,他仍坚持绝食。控方认为,这只是他影响审讯的手法。
被告在申请获得保释的刑事动议上,又称有证据证明控方教证人如何供证,也指控方证人的口供书含有预制内容,但最终也没有提交任何证据证明说辞。
控方也指被告在审讯中企图利用受害人的精神状况,毫无依据指对方私处有异味,所以他没有进一步去强奸她。他也以受害人发短信的语气来指她是个骗子。
被告反驳称自己“毫无悔意”是因为 “根本没犯罪”,并称会在上诉时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