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在多起假冒政府官员诈骗案中负责接收赃款,一名马来西亚籍男子和一名新加坡籍男子被捕,星期五面控。
本地男子刘永俊(24岁)和马国男子吴庆泉(47岁),星期五(12月12日)各被控一项抵触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的控状。
控状显示,两人涉嫌在2025年8月至12月期间,在新加坡和其他地方与不知名人士串谋,由吴庆泉在12月3日收取价值约5万3202元的金条,并且有合理的理由相信这是非法所得。
两人面控后,被下令还押中央警署,其间可被带出调查。案展12月19日再度过堂。
新加坡警察部队星期四(11日)晚上发文告说,警方在上星期三(3日)接获一起假冒政府官员行骗的报案。
在这起案件中,自称来自新加坡警察部队的“警官”主动与一名女受害人进行视讯通话,并在视频中穿着假警服。“警官”指受害人购买保险,而她的个人资料已被盗用。
受害人跟着被指示交出金钱和贵重物品以配合“调查”。受害人信以为真,顺从指示与不明身份的人士会面,并交出超过7000元现金。受害人后来也按照指示,购买总值5万3000元的金饰后,交给另一名不明人士。
反诈骗指挥处的警员展开调查后,锁定两名涉案不明人士的身份,他们分别是一名47岁的马来西亚籍男子和一名24岁新加坡籍男子。
马国男子星期三(10日)企图离开新加坡时被捕,警方从他的身上起获两部手机和一家投资公司的假证件。新加坡籍男子则在星期四被捕,警方从他的身上起获5000元现金。
文告说,初步调查揭露,被捕的两名男子相信是跨国诈骗团伙的成员,他们按照指示向受害人收取钱财,然后再转交给不明人士。马国籍男子就被指利用假证件欺骗受害人交出钱财。
两名男子将在星期五在抵触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下,被控上法庭。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长10年监禁,或罚款不超过50万元,或两者兼施。
据早前报道,国会11月4日三读通过《刑事法(杂项修正)法案》,诈骗相关罪犯今后将面对鞭刑在内更重的刑罚。例如,诈骗团伙成员可面至少六下鞭刑,最多24下鞭刑。提供SIM卡和Singpass资料给不法分子进行诈骗者,落网定罪后则可被判最多12下鞭刑。
截至2025年11月,已有至少34名马国公民涉及20起诈骗案,为诈骗团伙到我国接收赃款等而被逮捕。警方强调严正看待任何涉嫌诈骗的行为,违法者将依法严惩。
警方提醒公众提高警惕,不要向陌生人转账或交付财物、不要将金钱或贵重物品放在指定地点供人领取,也不要与陌生人共享手机或电脑屏幕。警方提醒,政府官员绝对不会通过电话要求公众进行转账、提供银行户头资料、下载非官方应用或把电话转接给警方等。
公众若有疑问,可拨打24小时ScamShield防诈骗热线1799,或上scamshield.gov.sg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