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协助新加坡往清洁能源转型,交通警察将在12月15日通过“豁免令”,允许3和3A驾照持有者驾驶特定型号,空载重量不超过3000公斤的电动轻型货车和小型巴士。
新加坡警察部队星期五(12月12日)发文告说,电动轻型货车(eLGVs)和电动小型巴士通常比内燃机同类车辆重400至500公斤,这些重量主要来自电池的重量。
因此,交警在评估后认为,驾驶空载重量(ULW)不超过3000公斤的电动轻型货车和小型巴士,在操作特性和尺寸上,与空载重量不超过2500公斤的内燃机同类车辆相似,因此3和3A级驾照持有者可以安全地操控这类车辆。
交警计划在12月15日通过“豁免令”,允许持有3和3A级驾照者,驾驶空载重量不超过3000公斤的电动轻型货车和电动小型巴士,以支持新加坡在2040年前全面转型使用清洁能源车辆的承诺。
目前获批准的型号包括:海格(Higer)的H5C高顶电动巴士或轻型货车、马赛地的eSprinter 320电动轻型货车、福特的F-150 Lightning电动轻型货车,以及九龙(Joylong)的EA5电动巴士。
根据现行条例,3和3A级驾照持有者目前只能操作空载重量不超过2500公斤的轻型货车和小型巴士。操作超过这个重量的车辆,必须持有4或4P级驾照。
豁免令只是临时措施,交警将在2026年着手进行修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