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照驾驶遇上路障,男子已被告知得接受调查,却在六天后又租车驾驶,让仅持临时执照的友人开他租的车,还违法让人拼车,结果在兀兰迷路闯入关卡,车子当场被拖走。
被告郭伟良(24岁)案发时是名自由职业室内设计师。他面对13项包括无照驾驶、夜间破门行窃、抵触滥用电脑发令等控状。他星期五(12月12日)早上承认其中四项,法官把余项纳入考量后,判他坐牢13个月又4周,以及罚款1000元。
根据案情,被告在去年12月14日无照驾驶遇上路障,被交警令于12月27日到警局报到。即便如此,被告在六天后(20日)又租了一辆车。
他在去年12月20日到24日之间,每日开车到处去,从勿洛蓄水池路驾驶到他位于马西岭通道的住家,又到宏茂桥、淡滨尼、兀兰、义顺等地。
去年12月23日,他从兀兰开车到立达路下段,随后载了友人欧福阳到加冷道的CT Hub,还在Telegram平台上的“Hitch SG”接拼车客。
隔天深夜,被告让仅持有临时执照(PDL)的欧福阳开他租的车,随后到兀兰接乘客。
怎料,两人在兀兰迷路,一路开到兀兰关卡,结果被发现无照驾驶,租来的车子也被拖走。
另外,调查也揭露,被告今年1月因欠债,开了星展银行银行户头给大耳窿使用,以此抵债。
当银行户头资料交到不法之徒的手中后,共4万7710元被存入这个户头,又有4万7440元被转出。
案件因一名60岁妇女误把4000元转进这个户头而被揭露。(人名音译)
按前经理指示闯快餐店偷4000元
被告拿着快餐店前经理给他的钥匙,夜闯快餐店,偷走4000多元的现金。
今年2月24日,大华广场的快餐店副经理报警,指保险箱里的钱被偷。
调查揭露,这家快餐店前经理陈春勇(39岁)把门禁卡给被告,让被告去店里行窃。法庭文件没有说明两人的关系。
被告承认曾在今年1月到快餐店企图行窃,但当时陈春勇没告诉他保险箱的方向,以及到哪里找开保险箱的钥匙,因此无功而返。到了2月23日晚上,被告又上门,当时快餐店已打烊。他依照陈春勇的指示,找到能打开保险箱的钥匙,成功把约4476元现金取出。
被告称他仅入袋400元,其余都交给陈春勇。
此外,陈春勇在网上以卖礼券的方式行骗,却借被告的银行户头来收款。被告的银行户头共收到1万5866元7角,随后都被提出。
陈春勇已被控,案件仍在审前会议阶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