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需一笔钱出国,竟偷走室友的劳力士手表拿去典当,还涉及多起偷窃与欺骗罪,45岁无业男子被判坐牢10个月。

被告盖钦丰(译音)星期三(12月17日)早上承认三项包括欺骗与偷窃的三项控状,另有七项控状在法官下判时一并纳入考量。

案情显示,去年12月3日,与被告同住的一名71岁黄姓受害者返家后,发现放在床边抽屉上的劳力士手表不翼而飞。他向包括被告在内的室友询问时,众人均否认知情,他随后报警处理。

由于手表是在30多年前购得,受害者已记不起当初购买的价格,但他向警方透露,多年前曾以2500元将手表抵押给当铺,数月后再以同样金额赎回,并因此取得手表的序列号,估计这只表价值至少2500元。

警方调查后发现,被告在案发隔天将一块序列号相同的劳力士手表带到当铺,以900元典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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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这时才承认是因急需用钱前往印度尼西亚,才偷走手表拿去典当,并要求当铺给“最低价”。他之后将当票交给一名友人保管,这只手表至今未取回。

此外,被告也涉在夜店骗酒、在乌敏岛偷走一名77岁老翁的手机等案。

控方陈词时说,被告案底累累,且在犯案时还在假释期间,因此要求法官重判。

法官最终判被告坐牢10个月,由于被告在假释期内再度犯案,需额外服刑11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