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自今年1月2日起,调整卡丁车监管规定,符合特定安全条件的低风险电动卡丁车可豁免申请安装、修改及运营许可证。
建设局星期一(1月5日)发文告说,根据《游乐设施安全法令》(Amusement Rides Safety Act)的新监管规定,电动卡丁车(go-kart)须同时满足三项标准,才符合豁免资格:
须完全由电池驱动,不得使用汽油或其他燃料;
须安装限速装置,确保最高时速不超过6公里;
除方向盘和踏板外,所有机械部件和轮胎顶部须由底盘完全覆盖,防止乘客身体、头发或衣物卷入。
国家发展部长徐芳达同日也在脸书发文指出,他在早前担任交通部长时,曾收到年轻创业者的申诉,反映在商场内运营的低速儿童益智驾驶设施,面临复杂的许可证申请流程。
为此,国家发展部在检讨亲商规则时,徐芳达要求建设局精简相关流程。他指出,政府评估后认为,这类旨在让儿童通过游戏学习安全驾驶的设施,风险远低于竞赛用卡丁车,不应受限于同等程度的安全监管要求。
徐芳达说,据估算,这项调整将帮助业者节省高达5000元的安装许可费及相关成本,并每年节省2000元的运营许可更新费,以及审批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