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举行一系列活动纪念现代法律制度建立200周年,包括5月的“新加坡法律200年青年论坛”、下半年推出的文化遗产步道,以及在社区举行的流动展览。

律政部兼交通部高级政务部长穆仁理星期五(1月9日)傍晚,在新加坡国立大学举行的第37届新加坡法律评论(Singapore Law Review)常年演讲会上,宣布启动“新加坡法律200年”(SGLaw200)系列纪念活动。

穆仁理说,下半年的文化遗产步道导览活动,以及在社区举行的流动展览,将重点介绍本地法律生态系统中的重要机构、我国法律的历史,以及法律如何保障普通新加坡人的福祉。当局也会出版纪念书籍及推出纪录片。大法官下星期一(1月12日)为司法年开幕时,也会介绍司法机构的纪念活动。

今年是“第二司法特许状”(The Second Charter of Justice)颁布200周年。英国殖民地统治者1826年颁布这份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文件,确立新加坡现代司法与法律体系,为所有居民引入一套不分种族、文化或宗教的共同法律规范。

穆仁理在演讲中说:“司法特许状使得本地具有适用于所有人的共同法律体系,不分种族、文化或宗教,体现法制精神的精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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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司法特许状颁布之前,本地不同社群遵守不同的法律,执行者也不是同个机构。比如,华人和马来人遵守不一样的法律,执行者分别是华人甲必丹(Kapitans)及马来社群领袖(Malay chiefs)。甲必丹是西方殖民政府在16世纪至20世纪任命的华人社区领袖,负责处理华人间的纠纷、征税、治安等。

根据律政部文告,“新加坡法律200年”的纪念活动面向青年、法律界及公众,由律政部、司法机关、总检察署、新加坡法律学会、新加坡律师公会、新加坡企业律师协会及大学法学院联合举办,并获得国家文物局、人民协会、政策研究院、国家青年理事会,以及国家图书馆管理局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