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医疗服务提供者日后须将患者的关键健康信息录入国家电子健康记录系统。这将实现医疗信息全面互通,从而大幅提升看诊效率、降低医疗成本和风险,并为病患带来更及时和便捷的护理。

数码发展及新闻部兼卫生部高级政务部长陈杰豪星期一(1月12日)在国会对全新的《医疗信息法案》(Health Information Bill)进行二读辩论时说,目前病患在不同医疗机构之间转诊,例如从私人专科诊所到全科医生时,他们的关键健康记录往往无法跨机构共享。这可能导致用药错误、治疗延误,以及重复检测。

我国在2011年通过国家电子健康记录(National Electronic Health Record,简称NEHR)推动跨机构的健康信息互通。目前,所有公立医院、综合诊疗所,以及多数全科诊所已使用这个系统,不过少数专科诊所、实验室,以及牙科诊所尚未加入。

陈杰豪说,互通的关键患者健康信息包括:过敏史、疫苗接种记录、诊断结果、用药记录、实验室检验结果、放射影像以及出院摘要等。

对于公众在法案咨询期间提出,健康信息可能被雇主或保险公司所用的担忧,陈杰豪说,只有为病患提供直接医疗服务的医护人员可以查看这些信息,并且禁止他们就病患的就业、保险目的查阅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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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信息法案》一读:建立全国电子健康记录系统 推动健康SG等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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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诊所医院须加入国家电子健康记录 共享病患健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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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案也允许政府机构如护联局,获取病人基本资料,如联络方式和患有何种慢性疾病,方便跟进和提供社区护理。

由于新加坡武装部队和民防部队等公共机构也提供病患护理服务,法案也允许这些机构将相关信息输入国家电子健康记录系统,并有权在对个人进行法定体检时查阅系统内的信息。

患者信息将自动上传到国家电子健康记录系统。仍对隐私有所顾虑的病患,可设置查看限制,仅允许指定的医疗服务提供者查看。不过若遇到紧急情况,医护人员仍能查看相关资料。

所有参与的医疗服务提供者必须符合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规定。未遵从卫生部指令者,一旦罪成,可面对最高罚款2万元,或监禁一年,或两者兼施。

若涉及未经授权查看或披露系统内的资料,可面对最高罚款5万元,或监禁两年,或两者兼施。若涉及严重或重复违规行为,刑罚将加倍。

法案一旦三读通过,预计2027年初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