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骑电动行李箱过马路时被指未停下看车,引发网民抨击其危险行为,并质疑其使用是否合法。
有网民近日在社媒上载的一段视频显示,一名女子坐在一个白色电动行李箱上骑行,并直接驶过斑马线,前往对面有盖走道。
根据画面显示,这名身穿深色上衣短裤的女子当时不仅没有佩戴安全帽,在过马路时,也没有停下查看左右车流,行径相当危险。
视频一经发布,迅速引发网民热议,质疑这名女子的行为是否安全的同时,也对其行为是否违法提出质疑。有留言指电动行李箱并非正规交通工具,不应行驶在马路上。
根据陆路交通管理局网站资料,电动行李箱属个人代步工具(PMD)的一种,是在活跃通勤法令(Active Mobility Act)的管辖范围内。
陆交局规定,电动行李箱必须符合使用标准,包括不可超过20公斤、宽度不超过70公分,以及车速不超过时速25公里,并通过UL2272消防安全标准认证,且只能在脚踏车道或共享步道上行驶。若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没有向当局注册,使用者不得骑行电动行李箱,只能当一般行李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