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岁男子擅闯出租单位,先用雨伞拨走电眼,再拾起一块黑布遮挡身躯,趁着陪酒女租客熟睡时从卧室偷走1800元现金,最终难逃法网被判坐牢36周。

被告是51岁的万裕振,他星期一(1月12日)承认一项偷窃控状。受害者是一名42岁的张姓陪酒女,案发时与另外两名室友同住在惹兰勿刹一带河南大厦的一间出租单位。

河南大厦是一栋混合用途建筑,一楼至六楼为商业用途,其余楼层为住宅。大厦设有电梯,但要上到七楼及以上须使用门禁卡,楼梯间则可直通所有楼层。被告对此情况十分清楚,也知道大厦内有不少陪酒女租房住。

2024年11月6日中午约12时,被告在河南大厦附近徘徊时,萌生入屋偷窃的念头。随后,他先搭电梯至大厦六楼,再走楼梯上18楼。

被告发现受害者所住的单位铁门和房门都没上锁,单位内的柜子上放着一台电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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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避开摄像头,被告先拿起门旁的一把雨伞拨动电眼,将镜头转离单位门口方向。他随后进入单位,拾起一块黑布挡在身前,去关电眼。

见受害者熟睡 手提包取现金

当时,受害者与两名室友因工作至凌晨并饮酒,正在房内熟睡。被告趁机溜入房间,将床边的一个手提包带出房外翻找,并从中偷走1800元现金后迅速离开。

同日下午约3时,受害者醒来后发现手提包位置有异,并察觉现金失窃。她查看电眼,意识到有陌生人闯入偷钱,随即报警。

警方当天便锁定被告为嫌疑人,致电要求他到警局接受问话。尽管被告答应在一小时内到场,却未现身,并在接下来的八天失联。

警方最终于11月14日,在牛车水的一个巴士站将被告逮捕。被告事后将偷走的1800元还给受害者。(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