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马来西亚国会下议院议长和上议院主席今天(6月29日)觐见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时,元首再度表明国会应该尽快召开,根据宪法规定,提呈和辩论紧急状态的颁布和相关条例。
国家王宫总管阿末法迪发文告说,元首在会晤中,再度表达“尽快”召开国会的立场。“根据这个觐见环节和延伸6月16日的马来统治者特别会议,元首表示,国会必须根据政府和国会定下的防疫标准作业程序(SOP),尽早召开会议。
“这将得以让紧急状态和紧急条例的颁布,能够依据联邦宪法第150(3)条文下,提呈给国会(辩论)。”
希盟之前主张,国会有必要尽快在8月1日之前召开,以符合宪法第150(3)条文,即政府所颁布的紧急条例提呈国会通过。
另外,文告指出,元首也认为,国会的各个遴选委员会也应该开会,以发挥它们应有的制衡角色,确保施政透明廉正,特别是在处理公共和社会议题,还有国家财政预算和开销事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