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马来西亚国会反对党领袖安华强调,国家元首的谕令是要尽快召开国会会议,而非不允许辩论及投票的特别国会会议。

他指出,马国正在面对政治、经济及宪法危机,而自马国独立以来,国家元首及马来统治者很少针对一个课题发出如此严肃的声明,更何况这一次连续发了三次声明。

“除非首相(慕尤丁)可以站起来说国家元首不了解法律和宪法,国家元首发出谕令的是要求尽快召开国会会议,也就是要有辩论,召开平时的国会会议,而不是按照议会常会第11(3)条文召开的特别国会会议。”

安华今日(7月26日)在国会下议院特别会议中,提及本身依据联邦宪法第150(3)条文提呈紧急动议,却被议长阿茲哈哈伦以议会常规第11(3)条文即使特别国会会议议程事项是首相的特权来驳回他的动议。

他指出,国家元首及马来统治者谕令尽快召开国会会议,显然是考量到人民的愿望、忧虑及痛苦,更是符合联邦宪法精神、君主立宪及议会民主的原则。

“如果违抗谕令就是背叛,首相在这方面还蛮大胆的,背叛元首的谕令,我不希望议长也背负这个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