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国一男子新马第二通道开车撞保安 逃入新加坡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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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马来西亚一名男子周六(11月27日)在柔佛振林山新马第二通道关卡拒绝配合保安人员的检查,并且开车撞伤对方,结果在逃入新加坡后落网。

柔佛州总警长阿育汉今晚发布文告披露,上述案件周六凌晨4时左右,在新马第二通道关卡的新山苏丹阿布峇卡大厦发生。

他说,事件的起因是驾驶汽车的嫌犯不肯配合保安人员接受检查,嫌犯在撞伤保安人员之后,马上使用罗厘出境车道逃往新加坡方向。

“马来西亚警方在事发后尝试追捕嫌犯但不果,他后来在新加坡被捕,新加坡警方将在完成手续后,把他移交给马来西亚警方。”

他指出,嫌犯47岁,没有案底,警方援引4项刑事法典条文调查此案。其中,在刑事法典第307(企图谋杀)条文下,罪成者可被判监禁最高20年;在刑事法典第186(阻碍公职人员执行职务)条文下罪成,则可被判监禁最高2年或罚款高达1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此外,在刑事法典第427(蓄意破坏)条文下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在刑事法典第447(刑事入侵)条文下罪成,可被判罚款最高1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6个月,或两者兼施。

阿育汉说,警方同时也援引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2(鲁莽与危险驾驶)条文展开调查;罪成者将面对不超过5年的监禁和不少过5000令吉、不超过1万5000令吉的罚款。

至于伤者的情况,他说,被撞的保安人员38岁,是马来西亚人,仅受轻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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