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禁止童婚 违法者可判处12年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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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菲律宾一项禁止童婚的法律于周四(1月6日)生效。根据新法,任何人与18岁以下的人结婚或同居,最高可判处12年监禁,而安排或主持未成年结婚者也面临同样的惩罚。

菲律宾每六个女孩中,就有一人在18岁之前结婚。据英国维权团体国际计划(Plan International)称,菲律宾的童婚数量在全世界排名第12位,长期以来的文化习俗和性别不平等阻碍了变革。

根据由总统杜特尔特签署的新法,童婚是一种构成虐待儿童的做法,因为它贬低和侮辱儿童的尊严,并且该法律符合关于妇女和儿童权利的国际公约。新法的某些部分将被暂停执行一年,以便为伊斯兰和原住民社区提供一个过渡期,在这些社区中,童婚现象相对普遍。

去年,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在一份报告说,全世界有超过5亿的女性在童年时结婚,其中撒哈拉以南非洲和南亚的比率最高。但最近的数据表明,这种做法在全球范围内平均而言正在下降。

禁止童婚在菲律宾南部不受欢迎,那里的1977年法律允许菲南穆斯林在青春期或女孩月经来潮时结婚。

菲南伊斯兰自治地区议会副议长说,其议会成员曾试图说服杜特尔特否决该法律的刑事条款。他告诉法新社:“虽然我们理解童婚在国内各阶层中不受欢迎,但我们也需要考虑相对于(法律)规定的‘青春期’的不同定义,以及伊斯兰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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