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国高庭判扎希表罪成立 须为47项罪名出庭自辩

阿末扎希面对87项贪腐指控,涉案金额约1.8亿令吉(约5800万新元)。(路透社)
阿末扎希面对87项贪腐指控,涉案金额约1.8亿令吉(约5800万新元)。(路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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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马来西亚吉隆坡高庭裁定巫统主席阿末扎希挪用健康思维基金资金案的47项刑事失信、洗钱和贪污等罪名表罪成立,必须出庭自辩。

“当今大马”报道,吉隆坡高庭法官柯林周一(1月24日)早上宣布上述裁决。

阿末扎希是马国前副首相及前内政部长。他目前面对87项贪腐指控,涉案金额约1.8亿令吉(约5800万新元)。其中47项与挪用健康思维基金资金案的控状,包括12项挪用资金的刑事失信罪名、27项洗钱罪和八项贪污罪名,他都否认有罪。

对于刑事失信指控,阿末扎希被指控使用健康思维基金会的资金支付了六笔款项,包括他个人信用卡账单、保险单和个人车辆执照、向律师事务所汇款,以及向马国警方足球协会捐款。

控状指这些罪行于2014年1月13日至2016年12月23日期间在印度回教堂附近的阿里芬银行分行犯下。根据刑法法典第409条文,阿末扎希一旦罪成,将面对两年至20年监禁、鞭刑和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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