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统将党选展延至全国大选后六个月内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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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巫统在今天举行的特别全国代表大会一致通过修改党章,授权最高理事会将原本最迟在今年底举行的党选,展延至全国大选后六个月内举行。

巫统副主席卡立诺丁今天(5月15日)在特别大会提呈这项动议,并获得另一名副主席及马国首相依斯迈沙比里附议。出席特别大会的巫统代表共有2586人,他们一致支持这项动议。

卡立诺丁表示,这次修章不影响巫统每三年进行一次党选的规定,因为党章10.16条文原本就规定,最高理事会可将党选推迟不超过18个月。他说,修章只是附加一项条文,让巫统也可在大选后的六个月内才举行党选。

因此修章后,巫统党章第10.16条文就变成,最高理事会可将党选推迟不超过18个月,或推迟至大选后六个月内举行。

巫统现任最高理事会原应在去年6月底届满并举行党选,但因冠病疫情关系而展延18个月至今年底。社团注册局过后指示巫统最迟必须在今年12月29日前党选。巫统今天举行特别大会修改党章并再次展延党选,其实是为了符合社团注册局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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