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马国最迟明年底落实外国保险公司持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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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有消息指马来西亚国家银行(央行)准备限定在马国的外国保险公司明年底前必须符合央行2009年出台的外国保险公司持股规定。

消息人士告诉彭博社,外国保险公司如果对“全国最低收入四成民众健康保障基金”的捐款符合政府规定,可以豁免持股限制。

马国政府2009年放宽外资持股条例,让在马国成立子公司营业的外国保险公司对子公司的持股顶限从49%提高至70%。条例规定外国保险公司必须出售至少三成股权给马国合资企业,或选择向马国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或向“全国最低收入四成民众健康保障基金”缴付特定金额的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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