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军政府:对国际法院驳回抗辩感到失望

缅甸自2017年对境内罗兴亚人展开军事镇压,导致成千上万的罗兴亚人逃离缅甸。(路透社)
缅甸自2017年对境内罗兴亚人展开军事镇压,导致成千上万的罗兴亚人逃离缅甸。(路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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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联合国最高司法机关国际法院星期五(7月22日)在海牙做出裁决,驳回缅甸的抗辩,裁定国际法院对缅甸犯有危害人类罪行一案拥有管辖权,且可以受理此案。缅甸军政府星期六(23日)表示对裁决感到失望。

综合外电报道,缅甸外交部在面簿发表声明说,缅甸对初步反对意见被驳回感到失望,并指出有一名法官在一个领域持不同意见。

西非国家冈比亚于2019年11月11日向联合国国际法院提出诉讼,指控缅甸政府对罗兴亚群体直接采取的行动和间接纵容的行为,违反了《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

缅甸对国际法院的管辖权及冈比亚呈交的诉讼的可受理性提出了四项初步反对意见:缅甸称诉讼程序中的“真正申请人”是伊斯兰合作组织,而非冈比亚;冈比亚缺乏提起诉讼的资格;鉴于缅甸对《灭绝种族罪公约》第八条的保留,冈比亚不可诉诸国际法院;以及在诉讼提交之日,这两个《灭绝种族罪公约》的缔约国之间不存在争端。

对于缅甸的第一、第三和第四项抗辩,国际法院的16名法官一致予以驳回;第二项抗辩被15名法官驳回,来自中国的薛捍勤法官投了唯一的反对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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