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朱乃迪:马国元首有权拒绝解散国会

负责国会和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旺朱乃迪说,虽然有人要求尽快举行全国大选,但国家元首若认为情况不适合,元首仍有权拒绝御准。图为马来西亚2018年大选所摄。(档案照)
负责国会和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旺朱乃迪说,虽然有人要求尽快举行全国大选,但国家元首若认为情况不适合,元首仍有权拒绝御准。图为马来西亚2018年大选所摄。(档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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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负责国会和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旺朱乃迪说,虽然有人要求尽快举行全国大选,但国家元首若认为情况不适合,即使首相依斯迈沙比里建议元首解散国会,元首仍有权拒绝御准。

旺朱乃迪星期天(8月28日)出席活动后告诉媒体:首相依斯迈沙比里依法有权建议元首解散国会,元首也依法有权拒绝。“这(解散国会)不是单由首相说了算。国家元首若认为还有许多课题有待解决而不合适举行大选,元首可拒绝解散国会。”

至于依斯迈今年将比往年提早三周向国会提呈明年度财政预算案,是否意味大选将在预算案提呈后举行,旺朱乃迪说,根据之前的时间表,政府原本计划像往年一样在10月底提呈明年度的财案。但政府过后认为这可能太迟而导致拨款更迟下放给相关部门及各州。

他说:“若要尽早下放拨款,就只能提前提呈预算案。预算案辩论一般上不超过10天,(国会下议院)委员会讨论和修改则不超过2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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