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国元首:惩罚与特赦之权都应谨慎使用

马来西亚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认为,惩罚和特赦的权力都应该谨慎行使,因为行使这些权力时都必须承担责任。(路透社)
马来西亚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认为,惩罚和特赦的权力都应该谨慎行使,因为行使这些权力时都必须承担责任。(路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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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马来西亚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认为,惩罚和特赦的权力都应该谨慎行使,因为行使这些权力时都必须承担责任。他说,回教教义主张的正义,包括不让犯法者享有特权。反对党赞扬元首的观点,并希望元首审核前首相纳吉的特赦申请时,也能秉持这样的立场。

前首相纳吉因SRC国际公司终极上诉案8月23日遭联邦法院驳回而入狱,并在9月2日正式申请特赦。阿都拉的言论并非针对纳吉的案件,但仍因时机特殊而引起反对党关注。

据《马来西亚前锋报》报道,阿都拉也是彭亨州苏丹。他星期一(9月5日)在彭亨州回教法院大楼落成典礼上表示,一旦弱势群体成为当权者的牺牲品,就表示政府体系已将压迫与暴政合法化了。

阿都拉强调,根据回教教义,正义包括不让犯法者享有任何特权或例外,无论犯法者是自己的密友、家人甚至双亲。“但回教的正义原则也不允许任何人遭受任何不公待遇,即使是那些不受欢迎的人。”

反对党国家诚信党副主席哈沙努丁星期一发布文告支持国家元首的立场。沙哈努丁说,诚信党高度赞赏元首的立场。“我们相信元首作为一国之首,在决定所有事情时都将为了人民和国家利益而捍卫这个原则。这包括考虑前首相纳吉因SCR案罪成而提出的特赦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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