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国国会三读通过废除强制死刑

根据新通过的法案,法官如今拥有宣判被告死刑、至少30年和最长40年监禁,以及至少12下鞭笞等的裁量权。(Pixabay示意图)
根据新通过的法案,法官如今拥有宣判被告死刑、至少30年和最长40年监禁,以及至少12下鞭笞等的裁量权。(Pixabay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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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国会下议院星期一(4月3日)通过《2023年废除强制死刑法案》三读,正式废除原本规定强制死刑的七项法令。

负责法律及体制改革的首相署副部长蓝卡巴星星期一提呈备受关注的《2023年废除强制死刑法案》二读。这项法案共有10名朝野国会议员参与辩论,并以声浪表决通过二读和三读。

《2023年废除强制死刑法案》涉及的七项法令,包括刑事法典、1960年军火法令、1971年军火(增刑)法令、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1961年绑架法令、2010年商业策略法令,以及刑事程序法典。

根据新通过的法案,上述法令原本罪名成立的唯一刑罚是强制死刑的各项条文,法官如今拥有宣判被告死刑、至少30年和最长40年监禁,以及至少12下鞭笞等的裁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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