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吉刑期减半惹争议 安华:公平决定需获尊重

马来西亚首相安华星期五针对前首相纳吉特赦争议作出回应,强调这一决定不属于首相或政府的范围,呼吁各界尊重这项公平的决定。图为安华去年12月到访东京出席亚细安和日本今年庆祝建立友好合作关系50周年。(路透社)
马来西亚首相安华星期五针对前首相纳吉特赦争议作出回应,强调这一决定不属于首相或政府的范围,呼吁各界尊重这项公平的决定。图为安华去年12月到访东京出席亚细安和日本今年庆祝建立友好合作关系50周年。(路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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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联邦特赦局星期五(2月2日)宣布将前首相纳吉刑期从12年减至六年后,引发大量争议。首相安华回应称,这是个公平的决定须受到尊重。

综合网路媒体“今日自由大马”(FMT)和《东方日报》报道,安华星期五接受半岛电视台采访时说:“我认为必须尊重这一程序,它超越了首相或政府的管辖范畴,我尊重元首当时的决定。”

安华说,不管人们怎么看待这一决定,都不能忽视一个事实,那就是他们必须尊重每个被定罪者向联邦特赦局上诉的权利。他补充称,纳吉接下来仍可向新任元首提出上诉。

据了解,联邦特赦局由国家元首担任主席,其余五名成员包括总检察长、联邦领土部长和另外三名由元首任命的成员。

星期五早些时候,联邦特赦局宣布将纳吉的12年刑期减半至六年,罚款则从2亿1000万令吉(约5940万新元)减至5000万令吉(约1413万新元)。若纳吉在狱中行为良好,预料最快可在2026年出狱。

尽管特赦局决定将纳吉刑期减半,但安华补充说,“话虽如此,但法庭仍在通过司法程序单独审理此案(一马公司弊案),所以相关调查仍在继续展开中。”

纳吉于2018年7月被控七项与一马公司前子公司SRC国际公司有关的失信、洗钱和滥权罪,涉案金额达4200万令吉。他之后被加控三项洗钱罪,控状指他于2014年12月利用他的私人银行户头收取SRC国际公司的2700万令吉资金,这笔款项是非法活动所得,抵触《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

2022年8月23日,纳吉因SRC公司贪污案在联邦法院终审罪成,被判坐牢12年及罚款2亿1000万令吉,他随即入狱,至今已有17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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