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最高法院大法院认定位于首尔龙山区的总统府并非总统官邸,不属于法律规定的禁止集会场所,因此应允许公民在总统府附近地区举行集会。

韩联社报道,韩国最高法院于星期五(4月12日)作出这项终审判决。

韩国公民团体“烛光胜利转换运动”此前针对首尔龙山警察署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在总统府附近地区举行集会的禁令。一审和二审均判原告胜诉,裁定警方措施违法,并要求取消有关措施,警方不服判决并提出上诉。

二审法庭认为,根据《关于集会及示威的法律》相关规定,总统办公室不属于总统官邸,因此案中所指地点并非相关法律中规定的应禁止举行集会场所。大法院认定原审判决无误,驳回警方上诉,终结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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