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大会星期二(12月17日)在美国纽约联合国总部召开全体会议并通过朝鲜人权决议案,谴责朝鲜有组织且广泛侵犯人权。

韩联社报道,这是联合国大会自2005年连续20年通过朝鲜人权决议案。会议未经投票,以协商一致的方式通过这项决议。联大第三委员会上个月以协商一致的方式通过朝鲜人权决议,当天的全体会议对此进行审议。

此次人权决议案聚焦严峻的朝鲜人权问题,涵盖敦促朝鲜采取改善人权状况措施的内容。决议指出,朝鲜今年1月宣布不再追求与韩国统一,这对韩朝离散家属问题等各种人权状况产生的负面影响令人担忧。

决议强调,朝鲜通过制定《反动思想文化排斥法》《青年教养保障法》《平壤文化语保护法》等恶法严重限制民众思想和良知的自由,联合国要求朝方废除或改革相关惯例和法律制度。

决议还要求联合国大会主席召开高级别会议,听取公民社会相关人士和专家的证词,从而深入了解朝鲜当局侵犯人权和虐待民众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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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大连续19年通过朝鲜人权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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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开会讨论并谴责朝鲜人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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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大会决议虽不具有国际法的约束力,但体现了国际社会高度一致的要求,各国有遵守该决议的政治和道德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