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人涉嫌以高回报投资为诱饵,骗走一名托儿所业主逾200万令吉(约60万6908新元)而在沙巴州首府亚庇地方法庭面控。
四名被告分别被带到四名不同法官面前宣读控状,惟暂无须回应认罪与否。根据控状,他们分别于2024年12月10日至2025年1月7日期间,在受害人所经营的托儿所,利用自己名下银行户口直接参与多宗投资交易,每次数额介于1万9000令吉至13万5000令吉之间。
控状指他们抵触刑事法典第424C(1)条文,罪成可面对坐牢最少三年、最多10年,或者罚款最少1万令吉、最多15万令吉,或两者兼施。案件分别定7月8日、10日、31日再度过堂。
较早调查显示,受害人是在2024年11月26日于脸书看到一则投资广告,并和自称是相关公司的代表接洽,随后受高回报投资计划所吸引,因此决定投资。
受害人前后共进行了53次交易,投资总额217万3814令吉,其间所获回报计有6600令吉现金、一台手机、数张印有15克或50克“999黄金”的卡片。
受害人也曾使用被告给予的提款应用提出投资利润但却无法进行,被告甚至要求受害人加码投资,以顺利完成提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