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检方星期一(9月22日)要求对一名被控在大田一所小学刺死一名一年级学生的教师判处死刑。

《韩国先驱报》报道,大田地方法院当天举行庭审,检方主张,应对2月10日杀害学生金荷娜(译音)的现年48岁被告、原小学教师明在完(译音)处以死刑。

检察官在庭审中说:“受害者家属强烈要求判处最严厉的刑罚。”

检方指出,尽管明在完已向法院递交“数十封悔过书”,但她在调查过程中“并未展现出真正的悔意”。

据报道,自被起诉以来,明在完向法院提交共计86封手写悔过书,并提供一份由专业精神科医生出具的心理评估报告。舆论普遍推测,其辩护团队可能以“精神状态减轻责任”为辩护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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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刑法》第10条规定,若行为人因精神疾病导致无法辨别或控制自身行为,可被免除刑事责任。

心理评估结果显示,明在完在实施犯罪时“可能处于精神减弱状态”。

此外,明在完在案发前曾接受长达八年的抑郁症治疗,并于2024年12月之前请了六个月的精神健康病假。

但检方认为,明在完的行为无法完全归咎于其精神状况,因为她事前有计划的准备,包括在作案前搜索与谋杀相关的信息。

案件发生时,明在完为受害人所在小学的教师。她被指控在金河娜的课后辅导结束后,将其引至一间教室,并使用事先购买的刀具将对方刺死。金河娜被紧急送医后宣告不治身亡。

今年4月,大田教育厅对明在完作出免职处理,并吊销其教师资格。

根据韩国《特定犯罪加重处罚法》,诱拐或引诱13岁以下儿童后将其杀害者,依法可被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