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聋哑人士江昌兴被控讨钱不成而纵火烧死祖孙四人的谋杀罪名成立,星期一(11月24日)遭沙亚南高庭判处死刑。这是马国首次有聋哑人士被判四项谋杀罪名成立。控方指涉及四条人命的谋杀案极不寻常。

控状指江昌兴2017年12月13日凌晨4时至5时,在雪兰莪丹绒士拔海边路一所房屋杀害73岁猪农谢地南、谢地南的68岁妻子林爱惜、9岁孙子谢增希和3岁孙子谢源彬,触犯刑事法典的谋杀条文。

江昌兴当时是谢地南幼女谢慧琳(译音)的男友,两人育有一名女儿。

江昌兴也被控用刀割伤谢地南另一名当时11岁孙子的颈部。这名孙子是这起案件唯一目击证人,他指江昌兴在屋内与谢地南争执后,攻击谢地南夫妇和在场儿童,并放火烧屋。

这起案件2019年11月13日在沙亚南高庭开审。控方传召22名证人出庭供证后,时任高庭法官哈末耶兹2022年10月19日,宣判江昌兴表罪不成立,无罪释放。控方随即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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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庭于2024年9月2日宣判控方上诉得直,改判江昌兴五项控罪皆表罪成立,并谕令案件发还高庭审理,江昌兴今年9月30日出庭自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