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代步工具失火隐患迫切须解决

宏茂桥1道第224座租赁组屋四楼的一个单位于2019年7月22日发生电动踏板车火患。(档案照)
宏茂桥1道第224座租赁组屋四楼的一个单位于2019年7月22日发生电动踏板车火患。(档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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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踏板车火患近期频频发生,7月以来已有四起见报的电动踏板车引发的火患,最近的一起还夺走一命。这很可能是本地首次有人死于电动代步工具引发的火患。其他多数火患也导致人员受伤,家园尽毁,还连累邻居有家归不得。这一系列事件已让越来越多人关注左邻右舍是否拥有这类器材,担心邻居万一充电不慎,引发火患,会殃及池鱼。本报也接获不少读者投函表示关注。由此说电动代步工具失火隐患导致人心惶惶,并不为过。

本地的电动代步工具在2003年以后日益普及,但规范其使用及安全的准则实施滞后,以致这类器材在人行道和公路频频发生意外,失火的情况也越来越频密。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电动代步工具失火案有九起,2017年猛增至49起,2018年增至74起。更让人担心的是,本地目前有超过8万5000辆已注册电动踏板车,大多数不符合UL2272标准。这意味着每一座住宅大楼都可能潜藏着不定时炸弹,随时可能因使用不慎而发生火患。因此,人们的担忧是可以理解的。

在当局加强管制之前,电动代步工具是一个杂乱的市场。消费者主要从网店和实体店购买,网购的产品有的直接从国外进口,有的经由本地业者进口,器材电池和电路设计没有品质管控。实体店的产品有一定保障而相对安全,但价格也较高。此外,有人非法改装,使用强力电池供长时间和高速行驶之用,提高了失火隐患。电动代步工具失火的罪魁祸首,通常是锂电子电池,过度充电、充电不良、电池退化、电路设计和充电器不合规格、没有自动切断电流设计等,都可能导致电池过热而爆炸。

陆路交通管理局在2018年9月实施UL2272电气及防火安全标准,规定销售商从今年7月起,只能售卖符合此标准的产品,所有使用者从2021年起只能使用符合标准的器材。由于近期涉及这类器材的火患有恶化的趋势,使得陆交局日前表态,正在研究提前让UL2272标准全面生效。有人认为这是无助于改善根本情况的本能反应,但我们相信这么做可以迫使用户尽早更换器材,从而减少火患的发生,缓和公众的担忧。

当然,UL2272标准并非灵丹妙药,因为降低失火风险的根本方法是谨慎使用器材,包括避免过度充电、定期检查电池是否退化或损坏等,充电时要保持警惕,尽可能远离易燃物。此外,家中有电动代步工具的,应该购置灭火器和防火警报器,万一发生火患,至少可以第一时间灭火或逃生。

让UL2272标准提前全面生效,确实对部分用户不公平,尤其是谨慎及安全使用器材的多数人。有些人在条例于去年9月实施前购置器材,虽然不合标准,但原以为至少可以用上一两年,现在突然改变,将使得许多器材提早报废,用户面对损失。此外,电动代步工具是部分低收入群体和行动不便者所依赖的交通工具,作出改变前也须考虑帮助他们渡过难关。

即使让UL2272标准提前全面生效,也还有一段过渡期仍将面对失火隐患。在这期间,当局也许得考虑其他做法,例如由当局或销售商召回器材全面检查,对有失火风险的维修或作进一步处理。当然,这涉及动用公共资源解决个别情况,是否公平的问题。购买和使用电动代步工具是个人决定,现在出了问题,理应各自承担。不过,这个问题所引发的安全风险巨大,所以动用公共资源也许是必要的。

有人认为政府应当像禁止香口胶那样,全面禁止电动代步工具。在贸易一体化和科技一日千里的21世纪,我们不认为把有争议的科技产品挡在国门之外,是可取的做法。别忘了,当年我们与美国签订自由贸易协定时,在香口胶进口课题上也必须做出一些让步。科技是双面刃,正确的态度应该是监管部门加快步伐,掌握新科技的动向、正面与负面效果,随时准备通过加强管制来控制风险。业者也应当负起更大的责任,做好售后工作,确保客户服务并不止于产品销售。至于广大使用者,由于事关自己和家人的生命财产,更必须时刻把“安全”两个字放在心上,一点也轻忽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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