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前,马来西亚籍的刘女士(69岁)设立信托,为当时九岁的孙儿在本地购买一个私宅单位,信托的受托人是她的新加坡籍女儿。
由于个人情况出现变化,她现在希望卖掉这个单位,或者把受托人的名字改为自己的名字。但是,这么做有诸多考虑和限制,可能会涉及法律费用以及税金。
过去两年,政府也采取措施,防止人们用信托买房子来避税。设信托买房还值得作为资产传承手段吗?
四年前,马来西亚籍的刘女士(69岁)设立信托,为当时九岁的孙儿在本地购买一个私宅单位,信托的受托人是她的新加坡籍女儿。
由于个人情况出现变化,她现在希望卖掉这个单位,或者把受托人的名字改为自己的名字。但是,这么做有诸多考虑和限制,可能会涉及法律费用以及税金。
过去两年,政府也采取措施,防止人们用信托买房子来避税。设信托买房还值得作为资产传承手段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