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益国际(Wilmar International)的中国子公司广州益海,被中国法院裁定犯下合同欺诈罪,并被责令共同承担18亿8100万人民币(约3亿5000万新元)的损失。广州益海已当庭提出上诉。
丰益国际星期三(11月19日)闭市后发布文告指出,关联公司益海(广州)粮油工业(简称“广州益海”)收到中国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书。广州益海是集团深圳上市的子公司益海嘉里金龙鱼食品(简称“金龙鱼”)的子公司。丰益国际持有金龙鱼89.99%的股份。
根据法院一审判决,广州益海构成合同诈骗罪从犯,被处罚100万人民币。公司原总经理柳德刚被判合同诈骗罪以及受贿罪成立,处以有期徒刑19年和罚款280万人民币。
广州益海是在2024年1月连同公司原总经理柳德刚一同遭到起诉,被控在中国国有企业安徽华文国际经贸公司(简称“安徽华文”),以及云南惠嘉进口公司之间的棕榈油交易中,协助云南惠嘉进行合同诈骗。这最终导致安徽华文蒙受18亿8100万元人民币的经济损失。
广州益海当庭提出上诉 金龙鱼全力支持
丰益国际和金龙鱼表示不接受判决结果。金龙鱼发布声明指出,子公司广州益海从未参与任何诈骗行为,公司对此不知情,也未提供任何协助。它全力支持子公司提出上诉。
丰益国际则指出,由于案件在上诉中,一审判决尚未生效,广州益海无须缴纳相关罚款。鉴于最终责任取决于上诉结果,目前无法判断事件对公司财务的影响。
此前,丰益国际在印度尼西亚也爆出丑闻。其中,集团五家印尼子公司被当局指控,在2021年7月至12月印尼出现食用油短缺时行贿,以获取出口准证,最终被判处赔偿国家损失和罚款。受判决影响,丰益国际今年第三季净亏高达3亿4770万美元(约4亿5100万新元)。
丰益国际股价星期四收报3.29元,下跌0.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