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益国际(Wilmar International)中国关联公司广州益海,上星期被中国法院裁定构成合同欺诈罪从犯,罚以100万人民币,并被责令共同承担18亿8100万人民币(约3亿5000万新元)的“受害方”损失。

丰益国际主席兼总裁郭孔丰对此表示感到震惊,直言“如果我真干出这种事,都不用等中国司法机关处罚,叔叔郭鹤年就会把我逐出家门”。

关联公司益海(广州)粮油工业(简称“广州益海”)上星期三(11月19日)收到中国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书,被判在中国国有企业安徽华文国际经贸公司(简称“安徽华文”)以及云南惠嘉进口公司之间的棕榈油交易中,协助云南惠嘉进行合同诈骗,最终导致安徽华文蒙受18亿8100万人民币的经济损失。

广州益海是丰益国际深圳上市子公司益海嘉里金龙鱼食品(简称“金龙鱼”)子公司,集团持有金龙鱼89.99%的股份。丰益国际和金龙鱼表示不接受判决,广州益海已当庭提出上诉。

金龙鱼上星期五(21日)就此事召开投资者说明会,丰益国际上星期六(22日)发布说明会概述报告。

延伸阅读

丰益国际印尼子公司DSI总经理被判四年监禁
丰益国际印尼子公司DSI总经理被判四年监禁
因被判巨额赔偿影响 丰益国际第三季净亏4.5亿元
因被判巨额赔偿影响 丰益国际第三季净亏4.5亿元

根据文告,郭孔丰强调,郭氏家族作为华侨家族,“数十年来始终心系中国发展”。

郭孔丰说:“为了如此微不足道的潜在利益,而协助诈骗一家国有企业,就罔顾如此重大的长期承诺,玷污郭氏家族数十年来在中国建立的良好声誉,是绝对不可想象的。”

郭孔丰还说,郭家旗下公司在中国市场深耕30多年,仅金龙鱼的累计投资就约1000亿人民币;若连同香格里拉、嘉里建设等郭氏家族其他相关企业一并计算,郭家在中国的总投资额已超2500亿人民币。

金龙鱼:广州益海是被误导的一方

金龙鱼说,根据开庭时所查明事实,“安徽华文的损失源于它内部与云南惠嘉之间的勾结和虚构交易,广州益海实际上是被误导的一方”。

公司说,云南惠嘉通过长期行贿“被害方”安徽华文的高管及员工,与安徽华文互相勾结、共同造假,造成国有资产巨额损失:“在云南惠嘉已欠下巨额债务的情况下,他们仍为其违规开具大量信用证。”

金龙鱼方面说,广州益海未参与任何“诈骗行为”,不知晓、也未实施过任何帮助;安徽华文本身已知晓相关行为,实为自欺欺人,而非“受害方”。

文告还指出,广州益海的棕榈油储存容量仅为16万吨,不会有安徽华文声称的储存超100万吨,“广州益海也没有任何理由为安徽华文的棕榈油免费存储十余年”。

此外,文告还指出涉案的相关中转业务已在2014年7月前全部完成,所有货物均已被提走,安徽华文此后也从未再就任何货物中转事项联系广州益海,也没有继续提货的要求;直到2021年突然出示带有广州益海伪造印章的“库存文件”,称有107万吨棕榈油未被提走。

金龙鱼高管说,安徽省合肥市公安局故意隐瞒立案信息,淮北市人民检察院也未依法通知广州益海移送复审起诉事宜,还拒绝提供审计报告,“这些行为侵害了广州益海的诉讼权利”。

文告还说,由于本案目前处于上诉期,一审判决尚未生效,因此对金龙鱼当前及未来期间利润的影响尚不确定。金龙鱼方面也指出,若二审维持原判,公司将依法提出重审申请。

对于此案是否会影响公司未来在华投资,金龙鱼说,中国官方始终高度重视构建法制营商环境,为国民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持;然而,“部分地区的司法不公,破坏了良好营商环境。公司相信二审将秉公判决,维护良好的司法和营商环境,从而提振公司在内的投资者信心”。

涉行贿被印尼罚9亿元 第三季净亏4.5亿元

今年以来,这是丰益国际第二次在境外出现重大诉讼。集团五家印度尼西亚子公司被当局指控,曾在2021年7月至12月印尼食用油短缺时行贿获取出口准证,今年9月份被印尼最高法院判处赔偿国家损失和罚款

丰益国际支付11万8800亿印尼盾(约9亿2000万新元)赔偿金,导致截至9月底的第三季业绩净亏高达3亿4770万美元(约4亿5100万新元)。

此外,丰益国际印尼子公司Duta Sugar International(简称DSI)总经理在10月底还涉违法进口原糖,被判处四年监禁及罚款2亿印尼盾(约1万5700新元),先前缴纳412亿印尼盾(约320万新元)保证金也没收。

如果集团的中国关联公司最终二审维持原判,丰益国际今年迄今在海外官司涉及罚金,可能高达12亿元。

此前,丰益国际2024财年全年净利已跌23.3%,至11亿6980万美元(约8亿7000万新元)。

丰益国际股价星期一(24日)股价开市后震荡下行后企稳,最终闭市收报3.26元,起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