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宝有限公司(Keppel Ltd.)子公司去年作为被告卷入的雅加达土地所有权诉讼,已被雅加达南区法院驳回。法院判定起诉人的诉讼不予受理,并裁定起诉人承担诉讼费用。

吉宝有限公司星期一(2月23日)闭市后在新加坡交易所披露这一消息。

吉宝有限公司2025年3月17日发文告说,一名为敦巴(译音,Tumpal Hutabarat)的男子起诉吉宝印度尼西亚子公司PT. Kepland Investama,声称自己拥有面积达2万4500平方公尺(约26万3716平方英尺)的地段,这些地段与吉宝开发的雅加达国际金融中心第二大楼(International Financial Centre Jakarta Tower Two)所在地段重叠。

起诉人要求法院认定他是争议地段的合法业主,并要求吉宝子公司赔偿2.28万亿印尼盾(约1亿8626万新元),并归还未用的争议地段。

吉宝在去年的文告中说,PT. Kepland在2000年收购争议地段,并持有地段拥有权证书,公司将通过法律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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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 Kepland在之前类似案件中也曾获法院支持。另一名起诉人拉登(译音,Raden Saleh Abdul Malik)在2022年提出的诉讼,也被雅加达南区法院及高等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吉宝有限公司股价星期一闭市涨0.77%,报13.0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