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金融管理局要求银行与可能涉及导致烟霾活动的客户进行沟通,并充分了解企业与烟霾污染的关联程度,是否已采取控制火灾的措施等,必要时应采取重新审视融资条款等措施。
金管局星期三(10月28日)发布文告说,银行应参考国家环境局基于《跨境烟霾污染法》(THPA)所发布的相关信息,对银行业务活动与风险敞口可能导致的重大环境风险进行识别、评估、管理并监测。
金管局指出,若银行有客户可能与导致烟霾的活动有关联,银行应与其充分沟通,了解企业对引发烟霾的印度尼西亚林火的参与程度,是否有采取适当措施来预防、发现并扑灭等。
一旦发现有公司的环境风险较高,金管局强调,银行应重新审视这类客户的融资条款、限制风险敞口,或重新评估客户关系。
金管局还说:“如果客户明确违反环境法律,(银行)则应采取更严厉的措施,包括限制风险敞口或终止业务关系。
“金管局支持本地银行在反对焚烧行为方面所持的明确立场,它们也在必要时会采取强有力的行动。”
国家环境局此前对10家在本地注册的公司发出通知书,要求提供它们在印尼的土地特许经营区、企业关联关系,以及防火措施等资料。
另外,当局已针对这类情形在2020年发布《环境风险管理指南》(Guidelines on Environmental Risk Management),并于2026年3月发布了环境风险管理—转型规划指引以进一步阐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