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海域今年内已发生数起落水溺毙的案件,包括今年2月中和7月底,分别有领航员及海洋光谱号的乘客落水。这些事件发生时,都急需海上搜救的支援。作为一名船员,我理解在水上等待救援时的无助,所以我提议建立一个辅助性的志愿团体,类似新加坡民防部队的民防辅助单位(CDAU)、新加坡武装部队志愿军团(SAFVC),以及新加坡警察部队的志愿特警团(VSC),由国家机构领导,支援海上搜救工作。
新加坡海事及港务管理局经常为公众介绍各种海上安全措施和行动框架。这些框架在各个机构的共同努力下,的确促成一些成功的海上救援案例。例如8月初的时候,海事局和警察海岸卫队成功营救了印度尼西亚渔民,值得赞赏。
海事局虽然推出很多教育和预防性质的措施,海上突发事故却经常防不胜防。最近在吉宝湾(Keppel Bay)一个星期内发生两起溺水丧命,值得关注的是第二起。从警方接获报警电话赶往现场,直到海上搜救支援抵达,间隔了一段时间。这说明我们须要在海上搜救方面改善程序,提升能力和扩充资源。我想请海事局进一步向公众解释搜救框架的程序,以及关于加强海上安全的宣导细节。
包括如果有民众看见有人落水,如何能在最短时间内联系到海上搜救的单位?是拨打999报警?还是995呼叫民防部队?或有其他更直接的求救管道吗?民防部队一般在陆地上,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响应火患警报电话。在发生海上事故时,海上搜救支援可以多快到达现场营救?
海事局或任何相关海上救援机构,是否能创建一个求救手机应用,让公众在我国海域范围内,需要援救时,可以召唤附近的船只给予协助?
海上搜救比陆地上的更具挑战。如果在陆地上民防部队也能在医护人员到达之前,通过应用动员志愿者实施心肺复苏救援工作,是不是也可以用相同的模式去动员志愿者支援海上搜救行动?
有效的海上搜救,不仅是海事局的责任,其他机构,如武装部队和警察部队也可共同支援。除了海事局所提及的预防措施,新加坡也必须拥有更有效率的应对机制。各相关机构之间的协助,对于海上搜救工作极为关键,因此我相信,一个由志愿者构成的海上搜救平台或组织,可以大幅度增强海事机构的海上搜救能力。
新加坡不缺乏有能力的志愿者,希望相关单位能把他们组织起来,建立一个辅助性的海上搜救及时反应队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