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联合早报·交流站》刊登的《组屋物品回收箱形同虚设》,作者吴泉伸将新加坡回收率偏低归咎于拾荒者,我认为这一说法并不准确。事实上,这些拾荒老人凭着绵薄之力,反而为提升我国的回收率略尽心力。

物品回收的关键在于源头分类。我在欧洲留学、工作期间观察到,北欧、德国、英国等都要求家庭对可回收物细致分类。我国的回收箱则是大杂烩,包括生活垃圾什么的都往里面扔,许多即使能够回收的物品,往往被污染而失去回收价值。再加上新加坡气候潮湿多雨,一场雨下来,箱内存放的报纸、书籍,以及堆放在箱外的大型纸箱,往往被淋湿沤烂。拾荒族去芜存菁,分门别类,把废物化为资源,转售给回收商,可谓功莫大焉。

在我和许多朋友看来,我国的回收箱实在不怎样,不过是给环保人士的一种心理安慰。不知吴先生是否留意过回收箱的处理过程:不少时候是整箱的生活垃圾和可回收物品一并倒入回收车压缩。至于公寓区情况,由清洁公司承包管理,工人为节省时间,常常把回收箱里的东西直接倒入一并压缩。毕竟,他们的职责是保洁,而非环保。

依我之见,我国回收率下降的根本原因,在于这些年来人工成本不断上升,回收价格走低,商家自然失去精细分拣的动力。人工成本上升的趋势,也可从“加龙古尼”的消失略见端倪。30年前,我在组屋区一天能听到几次加龙古尼的吆喝声,如今已难得一闻。

10多年前,我国有一项很不错的环保活动“垃圾换现金”(Trash for Cash)。居民每周都把可回收的物品分门别类,卖给设在组屋楼下的回收站,这是一个多赢的好办法。近年来也许是人工成本上涨,这项活动在许多地方都停了。听住在西北部的朋友说他们那里还有,只是由每周一次改为每月一次。然而,废物在家中堆放一个月既不方便,又容易遗忘具体日期,导致成效大打折扣。

环保不能只停留在对民众的道德劝导,更须要奖惩并施,尤其在源头分类这一环节。“奖”,就是给予回收返利,鼓励公众分类投放;“惩”,则是对可回收物品征收回收费,相当于惩罚那些用完随手丢弃的人。在北欧与德国,商场普遍设有回收点,回收本店售出的饮料罐与啤酒瓶;街头的流浪汉也会收集酒吧外的空罐瓶,换取几个小钱。

相比于德国要求商家回收、增加商家成本,我认为我国此前的“垃圾换现金”做法更为有效。与其花费大量资金和精力向每家派送回收盒、回收袋,搞环保宣传,甚至苛责垃圾回收公司,不如想办法激励更多民众在源头分类和分拣。同时,可结合对低收入、低技能人群的资助,让他们在“垃圾换现金”回收站工作,形成多赢局面。相比之下,如果政策的重点仅是通过缩小回收箱口径来限制拾荒族拾荒,反而本末倒置,难称善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