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答复《联合早报·交流站》于9月19日刊登的唐丽真读者投函《呼吁加强女佣中介操守问责制度》和9月23日刊登的刘娟读者投函《女佣雇主的权益谁来保障?》:
我们感谢他们提出的关注,并已联系双方以获取更多关于他们经历的信息。
新加坡所有雇佣中介均根据《雇佣中介法令》获得执照并受监管。女佣中介业者必须根据要求,向潜在雇主提供关于外籍帮佣的准确信息,例如她们的就业记录。
为确保女佣中介业者切实履行为外籍帮佣和雇主找到合适配对的责任,若外籍帮佣的雇佣合同在首六个月内终止,女佣中介业者须退还雇主至少50%服务费。此项退款须符合特定条件,包括雇主必须在遣返前通知女佣中介业者,并且不得对外籍帮佣犯下任何罪行。女佣中介业者也必须在将外籍帮佣转介给另一雇主前,征得原雇主同意;外籍帮佣的转介不得被强加为此退款的条件。如有未偿还的安置费贷款,雇主应参考与女佣中介业者签订的合同中,关于退还贷款的条款。
雇主可在“雇主推荐管道”登记,提供对前外籍帮佣的反馈,帮助潜在雇主做出明智的雇佣决定。潜在雇主可联系这些雇主,以更好地了解他们打算雇佣的外籍帮佣的行为、品格或工作表现。雇主也可通过人力部的在线反馈表格,提供对女佣中介业者的反馈,或举报任何涉嫌伪造文件的行为。
人力部严正看待未能负责任行事或不遵守法规的女佣中介业者,并将毫不犹豫地对他们采取执法行动,这可能包括罚款、扣分以及吊销或撤销执照。我们会继续检讨雇主和外籍帮佣的保障措施是否足够,并与女佣中介行业紧密合作,以维持高水平的服务标准。
(人力部外来人力管理司(运作和许可制度)处长梁雅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