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本地电影圈与影迷之间掀起一轮讨论:若一部电影在国际影展屡获肯定,却不能在本地市场取得亮眼票房,是否应调整创作方向?有人认为,本地电影要证明自身价值,终究必须赢得本地观众的支持;否则,即使获得海外掌声,也难以说明其与社会的联结。

这种关切不是全无道理。本地电影在好莱坞与区域热门影片的夹击下,生存不易。当公共资金涉及其中(如新加坡电影委员会的资助计划)时,问责与回报的讨论就浮上台面。然而,问题或许不在于电影是否“够本土”,而在于我们是否以单一标准来衡量不同类型的文化创作。

把票房表现跟作品是否扎根社会画等号,这种观念有待商榷。近年来,一些常被归类为“影展片”的本地作品,探讨组屋社区、客工、老龄化家庭、教育压力与城市更新等现实议题,如《热带雨》《幻土》《乐园》《默视录》等作品,题材与社会质感都源自本地生活。

观众是否感到“电影在跟自己对话”,往往与对特定电影语言的熟悉程度有关。打个比方,邻里生活可以用节庆合照来呈现,也可以用长篇纪录片来描绘;两者都关于同一个地方,只是邀请观众参与的方式不同。作品形式影响观看方式,却不决定其是否扎根社会。

公共资助源自纳税人的钱,确须问责。然而,问责不应只限于短期票房数字。文化投资与一般商业投资不同,其回报具有更长的时间维度,体现在艺术创新的累积、国际能见度的提升、电影人才的培育,甚至观众文化素养的形成。票房是市场指标,但文化价值未必完全由市场逻辑决定。

我联想到近期的政策调整。新加坡文化通行证推出之初,原本没有涵盖本地文学书籍;经文化界反馈后,相关机制作出修订,让新加坡出版物也能雨露均沾。这一调整无关销售回报,而是承认阅读、文学也是文化生态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显示文化政策在设计上可兼顾市场现实与长远文化建设。

因而,文化通行证的适用范围或可再拓展。上个月喜闻三部本土贺岁片列入使用名单,当有助于鼓励观众支持本土制作。未来可考虑将文化通行证扩展至所有获得新加坡电影委员会认证的本地作品,无论类型或档期,将更完整地体现文化多元的原则。这并非偏袒某一种电影风格,而是承认本地电影本身的多样性,亦是文化生态的一部分。

今年初,梁志强在领取新加坡电影协会颁发的终身成就奖时提到,新加坡电影若要健康发展,既要有支撑产业的商业片,也要有“艺术片”。成熟的电影文化,不应要求每部作品迎合同一批观众,也不必以单一指标衡量其价值。它更像一片开放空间,让不同形式并存,让观众在多种叙事之间移动与选择。当政策工具鼓励这种流动,而非收窄范围,本地电影的未来或许更具韧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