甄鹏:俄乌战争的 战犯审判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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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俄罗斯与乌克兰的战争,最受关注的是军事方面,即战争本身的输赢。国际法方面也备受关注,其中一个焦点是如何对战争犯罪进行审判。对战争犯罪的审判包括两种模式。

第一种是二战模式,即战胜国对战败国的审判。战胜国组建法庭,对战败国德国、日本的有关人员进行审判,分别叫纽伦堡审判和东京审判。在纽伦堡审判中,判决12人绞刑、三人无期徒刑、四人有期徒刑、三人无罪。此后,也对一些较轻的罪行进行了审判。在东京审判中,判决七人绞刑,16人无期徒刑,两人有期徒刑,两人终止审理,一人撤诉。

第二种是前南斯拉夫模式。在南斯拉夫(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解体过程中,发生了四场战争,分别是斯洛文尼亚战争(塞尔维亚、黑山对斯洛文尼亚)、克罗地亚战争(前期是塞尔维亚、黑山对克罗地亚,后期是克罗地亚内战)、波黑战争(以内战为主,也有塞尔维亚的参与)、科索沃战争(塞尔维亚对科索沃)。北约空袭南联盟(南斯拉夫联盟共和国)性质特殊,本文不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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