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S生前有过两段婚姻,都算是“闪婚”,第一段相恋几十天、见面五次,便做了决定;第二段则是跟分开多年的旧爱重逢,同样在很短的时间内结婚。很显然,她是个认同并热爱婚姻的女子,她有自己的价值观和人生安排,这是她的选择,虽是被无数双眼睛盯住的名人,却仍甘冒“过于冲动”的舆论压力,择其所爱,爱其所择,以后的事以后再说;而可惜,遗憾,四十多岁的生命乐章戛然而止,竟然没有了以后。

这或是所谓“敢爱敢恨”吧?

爱的时候要海誓山盟,许下诺言,这一刻是真的,决绝的,既往无前的,“千万人,吾往矣”的凌厉气势并非男人独有,当女子一咬牙,勇敢威猛绝不逊于另一个性别。大S是好范例。但当然,闪婚是两个人的事情,女方敢于闯进婚姻门内,亦须得到男方同意,所以当我们说大S敢爱敢恨,别忘了,前夫和现任丈夫也同样有所承担,千万别把勇气的荣耀只归于女性一方,否则便是“性别歧视”了。